前方警告:今年最倒霉的离职故事
大多数人离职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但对于有些人来说,离职简直就是噩梦的开始。也许你以为自己从坑里解脱出来了,保不齐下一秒等待你的是万丈深渊。下面这些也许是今年最倒霉的离职故事……
纵身一跳,从“朝阳产业”跳进“黑暗深渊”
小D的糟心跳槽故事:
由于我所在的行业近几年都在走下坡路,而我所属的岗位找工作还是机会比较多的,所以我下定决心要换个行业。这几年不是旅游业一片火热嘛,我终于在去年等到一个机会,跳槽到了一家业内实力颇为雄厚的公司,做的还是管理职位,当时人人艳羡。谁知疫情一来,受打击最大的就是旅游业,一片大好的朝阳产业突然变成了眼前一黑的局面,作为管理人员,还要身先士卒地“自愿”降薪。公司明里暗里号召大家“自救”,我估计现在有很多朋友都想拉黑我,因为我的朋友圈天天都在“卖货”——酒店、机票、门票、自助餐、洗发水、香皂、锅子、茶杯、零食……简直成了电商。
人才网的忠告:
这纯属意外事件,谁都不知道会碰上这只“黑天鹅”。你的跳槽思路并没有错,而且可以看出来,你能力很强,换行进入的还是业内top的公司。今年不仅是受冲击非常大的旅游业在卖货,不少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都降了薪,而非销售岗的普通员工也纷纷背起了业务,KPI指标也进一步提升了,大家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换个角度去看待这个“糟心”的跳槽:你现在不但身居管理岗,需要管理手下,还要奔赴一线火线救援直接“卖货”,这样你就同时拥有了管理能力和一线销售能力,手中说不定还可以积累起一些进货渠道。并且,你还搭载上了最时髦的“电商”顺风车,在摸索中获取了互联网营销能力。这个看似错误的跳槽成就了你成为了一名复合型人才,假以时机,还怕找不到更好的工作?讲不准拓展好渠道后,以后还可以继续兼职“卖货”,为自己多挖一口井。
吃了裸辞的亏,把“花路”走成了“死路”
老U的悲催裸辞故事:
我今年30岁,无论经验值体力值都正值职场当打之年。当初会跳槽到这家公司,也是老板看重我,面试时我提的要求他满口答应,我也觉得“两情相悦”一拍即合。结果是“老板的嘴,骗人的鬼”,老板承诺我的都没给,我一个人辛苦搭建了全新的流程和平台,老板答应的绩效奖拖成了年终奖,到了年终又推说公司效益不好,缓缓第二年再给。我可是放弃了大公司的平台跳槽来了这家新兴公司,看到老板明明自己在办公室数钱,一转头在我面前就“卖惨”,一气之下就裸辞了。谁知道今年这个特殊情况,一晃我已经在家快半年了,从“青年骨干”成了“无业游民”……
人才网君的忠告:
不要冲动裸辞!不要轻易裸辞!不要在今年裸辞!重要的事情说三乘三遍!就用前程无忧最新出炉的“2020年裸辞现状调查”来让大家清醒一下:根据调查结果显示,3成受访者为裸辞准备了6个月以上的工资作为“裸辞准备金”,而1成受访者要花6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重新找到工作。可以发现,和去年相比,今年求职者的空白期有所增加,短期内就能找到工作的人群比例大幅度缩减。
再者,没有落实到白纸黑字,不要相信老板的花言巧语。承诺往往比守住承诺更容易做到,当老板想“挖人”或者“留人”的时候,自然会抛出让人心动的种种条件,但问题是,他做得到吗?他愿意做到吗?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要靠“写”而不是“说”。众所周知,工资和五险一金是法定福利,但奖金不是,口头约定的数额根本作不了数。
最后,解决问题还是最关键的。既然已经造成了长达6个月的“职场空白期”,不如先想想怎么回到正轨。要想找到工作,首先要过简历关,尽可能针对招聘广告最重要,也就是写在最前面的几条招聘要求,突出自己和职位要求所符合的优势,引起HR的注意。另外,适当求助亲友,告知身边有相关资源的亲友自己已经裸辞的境况,请求他们一有合适的机会就推荐你。不要觉得丢脸,关系近一层,能获得面试的机会就大一点。
领导喜怒无常,莫名其妙被裁了
小D的心酸被裁故事:
经历了上家公司的欠薪、破产,我就想找一家正规的大企业安稳地待上几年。今年年初进的现在这家公司,称得上是业内头部企业,公司的各项制度也都很完善。本以为不会有什么幺蛾子了,想不到没过多久领导的奇葩属性开始显露。
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只要是她发的消息,必须第一时间回复;她有一个砍价群,每天都会发各种链接让同事们帮她砍价,有一次我因为正在忙工作没有及时看到,就被她踢出了群;她的外卖、快递从来不自己拿,每次都会使唤别人去拿,有一次我帮她拿完快递忘了和她说,被大骂一通……虽然受了很多委屈,但我还是默默忍下了,没想到最后收到的竟然是被裁通知。
从其他同事那里得知,她向老板反映说我工作态度不好,让老板把我辞掉。我入职以来任劳任怨,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事,只要是领导交给我的,我都认真完成,结果她一句话就让老板把我给辞了,简直太离谱了!她在公司待了十年,职级没有变化过,不像是被重用的样子,可为什么老板会听她的一面之词?
人才网的忠告:
作为一家规模不小,并且是业内的头部企业,老板肯定不会因为员工的一句告状就轻易辞退一个人的。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的这位领导以自我为中心,在部门内有绝对话语权,即使是无理的要求大家也会听从,想必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做派。老板看在眼里,不提拔也不做其他调动,经她手不需要其他理由就能辞掉一个人。你品,你细品,她像不像老板故意在你们之间安插的一个“鲶鱼”角色?
谈加薪被套路,钱没拿到还丢了工作
小Y的“被套路”辞职故事:
入职两年,我的工资都没变过,工作内容却越来越多,明明是三、四个人的工作量全要我一个人完成。上个月我鼓起勇气去和老板谈加薪的问题,详细地汇报了我入职以来的工作成果以及不合理的工作量。老板说要考虑一下,我以为是要考虑涨薪幅度,没想到第二天我就发现我被踢出了上班打卡群,工牌也被收掉了,想找老板问究竟是怎么回事,被告知老板出差了。无奈之下去找人事,对方说我的加薪问题需要再讨论一下,让我先回家休息一个礼拜等通知。天真的我相信了,一个礼拜后再去公司,被告知我旷工算我自动离职了,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套路了!
人才网的忠告:
你按公司要求回去休息,却反被控诉旷工,这牵涉到一个证据的问题。公司认为你旷工,他们有你未出勤的证据,如打卡群、考勤记录等;而你所说的公司要求你回去休息,这是口头上的,有没有证据?在工作中要学会保护自己,“回家休息一段时间”——这是属于关系到自己用工状态的重大变化,遇见这样的重大变化,应该要得到单位的书面认可。如果认为纸质的认可麻烦,至少也要得到电子邮件认可,并使用电子邮件的格式完整保存在自己的存储设备中。
你们单位以旷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作出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针对这一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有一条程序性要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你有权抓住通知工会这一程序性要求否认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效力,要求仲裁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当然,一旦双方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单位必然提出你存在旷工的情况。此时,你会面临提供证据的要求,需要你想办法去收集准备。建议如果周围有同事了解你与公司的沟通内容,并且愿意作证的话,可以通过人证的方式来证明。
此外,由于你自己没有得到书面的辞退通知,所以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需要先向单位索取书面通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拒绝给予,你可以以未接到书面通知为由继续上班。(完)
纵身一跳,从“朝阳产业”跳进“黑暗深渊”
小D的糟心跳槽故事:
由于我所在的行业近几年都在走下坡路,而我所属的岗位找工作还是机会比较多的,所以我下定决心要换个行业。这几年不是旅游业一片火热嘛,我终于在去年等到一个机会,跳槽到了一家业内实力颇为雄厚的公司,做的还是管理职位,当时人人艳羡。谁知疫情一来,受打击最大的就是旅游业,一片大好的朝阳产业突然变成了眼前一黑的局面,作为管理人员,还要身先士卒地“自愿”降薪。公司明里暗里号召大家“自救”,我估计现在有很多朋友都想拉黑我,因为我的朋友圈天天都在“卖货”——酒店、机票、门票、自助餐、洗发水、香皂、锅子、茶杯、零食……简直成了电商。
人才网的忠告:
这纯属意外事件,谁都不知道会碰上这只“黑天鹅”。你的跳槽思路并没有错,而且可以看出来,你能力很强,换行进入的还是业内top的公司。今年不仅是受冲击非常大的旅游业在卖货,不少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都降了薪,而非销售岗的普通员工也纷纷背起了业务,KPI指标也进一步提升了,大家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换个角度去看待这个“糟心”的跳槽:你现在不但身居管理岗,需要管理手下,还要奔赴一线火线救援直接“卖货”,这样你就同时拥有了管理能力和一线销售能力,手中说不定还可以积累起一些进货渠道。并且,你还搭载上了最时髦的“电商”顺风车,在摸索中获取了互联网营销能力。这个看似错误的跳槽成就了你成为了一名复合型人才,假以时机,还怕找不到更好的工作?讲不准拓展好渠道后,以后还可以继续兼职“卖货”,为自己多挖一口井。
吃了裸辞的亏,把“花路”走成了“死路”
老U的悲催裸辞故事:
我今年30岁,无论经验值体力值都正值职场当打之年。当初会跳槽到这家公司,也是老板看重我,面试时我提的要求他满口答应,我也觉得“两情相悦”一拍即合。结果是“老板的嘴,骗人的鬼”,老板承诺我的都没给,我一个人辛苦搭建了全新的流程和平台,老板答应的绩效奖拖成了年终奖,到了年终又推说公司效益不好,缓缓第二年再给。我可是放弃了大公司的平台跳槽来了这家新兴公司,看到老板明明自己在办公室数钱,一转头在我面前就“卖惨”,一气之下就裸辞了。谁知道今年这个特殊情况,一晃我已经在家快半年了,从“青年骨干”成了“无业游民”……
人才网君的忠告:
不要冲动裸辞!不要轻易裸辞!不要在今年裸辞!重要的事情说三乘三遍!就用前程无忧最新出炉的“2020年裸辞现状调查”来让大家清醒一下:根据调查结果显示,3成受访者为裸辞准备了6个月以上的工资作为“裸辞准备金”,而1成受访者要花6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重新找到工作。可以发现,和去年相比,今年求职者的空白期有所增加,短期内就能找到工作的人群比例大幅度缩减。
再者,没有落实到白纸黑字,不要相信老板的花言巧语。承诺往往比守住承诺更容易做到,当老板想“挖人”或者“留人”的时候,自然会抛出让人心动的种种条件,但问题是,他做得到吗?他愿意做到吗?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要靠“写”而不是“说”。众所周知,工资和五险一金是法定福利,但奖金不是,口头约定的数额根本作不了数。
最后,解决问题还是最关键的。既然已经造成了长达6个月的“职场空白期”,不如先想想怎么回到正轨。要想找到工作,首先要过简历关,尽可能针对招聘广告最重要,也就是写在最前面的几条招聘要求,突出自己和职位要求所符合的优势,引起HR的注意。另外,适当求助亲友,告知身边有相关资源的亲友自己已经裸辞的境况,请求他们一有合适的机会就推荐你。不要觉得丢脸,关系近一层,能获得面试的机会就大一点。
领导喜怒无常,莫名其妙被裁了
小D的心酸被裁故事:
经历了上家公司的欠薪、破产,我就想找一家正规的大企业安稳地待上几年。今年年初进的现在这家公司,称得上是业内头部企业,公司的各项制度也都很完善。本以为不会有什么幺蛾子了,想不到没过多久领导的奇葩属性开始显露。
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只要是她发的消息,必须第一时间回复;她有一个砍价群,每天都会发各种链接让同事们帮她砍价,有一次我因为正在忙工作没有及时看到,就被她踢出了群;她的外卖、快递从来不自己拿,每次都会使唤别人去拿,有一次我帮她拿完快递忘了和她说,被大骂一通……虽然受了很多委屈,但我还是默默忍下了,没想到最后收到的竟然是被裁通知。
从其他同事那里得知,她向老板反映说我工作态度不好,让老板把我辞掉。我入职以来任劳任怨,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事,只要是领导交给我的,我都认真完成,结果她一句话就让老板把我给辞了,简直太离谱了!她在公司待了十年,职级没有变化过,不像是被重用的样子,可为什么老板会听她的一面之词?
人才网的忠告:
作为一家规模不小,并且是业内的头部企业,老板肯定不会因为员工的一句告状就轻易辞退一个人的。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的这位领导以自我为中心,在部门内有绝对话语权,即使是无理的要求大家也会听从,想必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做派。老板看在眼里,不提拔也不做其他调动,经她手不需要其他理由就能辞掉一个人。你品,你细品,她像不像老板故意在你们之间安插的一个“鲶鱼”角色?
谈加薪被套路,钱没拿到还丢了工作
小Y的“被套路”辞职故事:
入职两年,我的工资都没变过,工作内容却越来越多,明明是三、四个人的工作量全要我一个人完成。上个月我鼓起勇气去和老板谈加薪的问题,详细地汇报了我入职以来的工作成果以及不合理的工作量。老板说要考虑一下,我以为是要考虑涨薪幅度,没想到第二天我就发现我被踢出了上班打卡群,工牌也被收掉了,想找老板问究竟是怎么回事,被告知老板出差了。无奈之下去找人事,对方说我的加薪问题需要再讨论一下,让我先回家休息一个礼拜等通知。天真的我相信了,一个礼拜后再去公司,被告知我旷工算我自动离职了,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套路了!
人才网的忠告:
你按公司要求回去休息,却反被控诉旷工,这牵涉到一个证据的问题。公司认为你旷工,他们有你未出勤的证据,如打卡群、考勤记录等;而你所说的公司要求你回去休息,这是口头上的,有没有证据?在工作中要学会保护自己,“回家休息一段时间”——这是属于关系到自己用工状态的重大变化,遇见这样的重大变化,应该要得到单位的书面认可。如果认为纸质的认可麻烦,至少也要得到电子邮件认可,并使用电子邮件的格式完整保存在自己的存储设备中。
你们单位以旷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作出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针对这一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有一条程序性要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你有权抓住通知工会这一程序性要求否认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效力,要求仲裁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当然,一旦双方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单位必然提出你存在旷工的情况。此时,你会面临提供证据的要求,需要你想办法去收集准备。建议如果周围有同事了解你与公司的沟通内容,并且愿意作证的话,可以通过人证的方式来证明。
此外,由于你自己没有得到书面的辞退通知,所以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需要先向单位索取书面通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拒绝给予,你可以以未接到书面通知为由继续上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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